%@LANGUAGE="VBSCRIPT" CODEPAGE="UTF-8"%>
严禁餐饮单位经营巴鱼 - 中国餐饮网 | 发布时间:2008-04-09 来源:中国食品产业网 点击: | |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最近发布通知,严禁餐饮单位经营来历不明或无法提供安全证明的巴鱼。昨天,记者在市场走访中发现,市面上已经没有巴鱼出售。
佛山市卫生监督所所长余建平介绍,巴鱼又叫“东方暗纹豚”,是河豚鱼的一种,多数是人工淡水养殖。目前,由于水产部门对于巴鱼是否有毒未有明确结论,因此很难保证巴鱼的食用安全,卫生监督部门一直都禁止巴鱼在市场上销售。余建平提到,卫监部门两年前曾经发现有佛山的海鲜店销售巴鱼,当即进行了查处。但在前段时间对海鲜市场和食肆的检查中,就未发现有巴鱼销售。卫监部门会继续对巴鱼销售进行监控,也欢迎市民对此进行举报。 | | | | | | | | | | |